山东路桥: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披露情况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3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本次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024年7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备查文件
银行入账回单。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