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31  山东路桥(00049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9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新波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林存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5人,代表股份1,015,696,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51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976,453,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224%。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211人,代表股份39,242,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8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2人,代表股份39,288,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1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占百分 比(%)票数占百分 比(%)票数占百分 比(%)
总表决情况1,006,481,95199.09289,188,2000.904626,0000.002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两城至汾水高速、烟台至蓬莱高速、文登至双岛高速、济南至宁津高速、济南南绕城高速、庆云至章丘高速出资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占百分 比(%)票数占百分 比(%)票数占百分 比(%)
总表决情况146,370,53899.8200236,1000.161027,800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9,024,43499.3283236,1000.600927,8000.0708

本议案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76,564,176股,回避表决776,564,176股;关联股东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497,537股,回避表决92,497,537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关于授权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占百分 比(%)票数占百分 比(%)票数占百分 比(%)
总表决情况144,373,63898.45822,174,8001.483186,0000.058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7,027,53494.24562,174,8005.535586,0000.2189

本议案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76,564,176股,回避表决776,564,176股;关联股东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497,537股,回避表决92,497,537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关于增加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占百分 比(%)票数占百分 比(%)票数占百分 比(%)
总表决情况1,013,411,05199.77502,191,2000.215793,900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7,003,23494.18382,191,2005.577293,9000.239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5.01选举林存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1,011,956,18199.6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5,548,36490.480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02选举万雨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1,011,600,17799.5967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5,192,36089.574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03选举马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1,011,599,27099.596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5,191,45389.572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04选举彭学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1,011,599,27199.596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5,191,45489.572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05选举程佩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1,011,599,37699.5967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5,191,55989.572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06选举赵明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1,011,599,96499.5967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5,192,14789.574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林存友先生、万雨帆先生、马宁先生、彭学国先生、程佩宏先生、赵明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6.01选举宿玉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1,011,607,15099.597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5,199,33389.592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2选举魏士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1,011,836,85799.6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5,429,04090.177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3选举张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1,011,604,74799.597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5,196,93089.5862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4选举李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1,011,605,05099.597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5,197,23389.587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宿玉海先生、魏士荣先生、张宏女士、李建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7.01选举范垚先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1,011,623,23999.599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5,215,42289.633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02选举张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1,011,784,23999.6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5,376,42290.043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03选举李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1,011,610,44699.5977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35,202,62989.600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范垚先先生、张引先生、李志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周斌先生、丁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瑜、田峰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