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独立董事意见
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相关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洪祥、秦琴、汤俊、潘军、江志雄、扈佳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以及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我们同意提名潘洪祥、秦琴、汤俊、潘军、江志雄、扈佳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建新、郑东平、张宏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相关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文敏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独立性、工作经验以及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我们同意提名唐建新、郑东平、张宏翔、谢文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可、唐建新、郑东平、岳琴舫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