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杨殿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3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批情况的基础上,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即累计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单笔期限不超过(含)1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办理上述业务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