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查股网  2024-04-12  国新健康(000503)公司公告

修订对照表(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加粗字体部分为修订内容)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二十二条 (一)公司发生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由董事会根据本章程规定审议决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第二十二条 (一)公司发生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由董事会根据本章程规定审议决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6、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尽管有上述规定,即使交易不足上述标准但董事会认为该交易事项应由董事会决定,则该等事项应报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 (三)公司发生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6、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7、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尽管有上述规定,即使交易不足上述标准但董事会认为该交易事项应由董事会决定,则该等事项应报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 (三)公司发生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五)对不足上述标准的交易和除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以外,由公司经理层决定。公司经理层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7、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四)本条所称“交易”,包括除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2、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五)对不足上述标准的交易和除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以外,由公司经理层决定。公司经理层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