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6日,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布金融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的通告》,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成为金融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为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63号)有关规定,现公开金融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情况。
经发布征集通告、各单位申请、专家论证评审、协调机制会议审议等环节,确定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55637033T)为金融领域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依法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具体应用场景为商业健康险核保核赔服务,授权运营期限2年。
上述合作有利于公司聚焦数据要素价值实现,优化知识数据沉淀,提升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对医疗健康及金融领域应用场景创新,推动公司业务持续高质量发展。
上述合作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运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