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润: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ST中润(000506)公司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通”)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2、冉盛盛通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冉盛盛通属于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3URE2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80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1-11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08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名称向冉盛盛通认缴出资额情况合伙性质
海南泽惠投资有限公司2,000万元有限合伙
嘉兴长风禾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万元有限合伙
拉萨楚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000万元有限合伙
成都崇欣信达实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有限合伙
淄博瑞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万元有限合伙
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万元普通合伙

2、冉盛盛通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冉盛盛通属于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冉盛盛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人借款,借款期限三个月,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新金国际有限公司的35%股权为本借款提供质押。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本次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关联借款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借款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具体借款金额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实际到账资金为准。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三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还款,借款期限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

3、借款利率: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乙方可分期偿还本金,每次偿还本金,相对应的利息一并偿还。

4、质押:乙方用其持有的子公司新金国际有限公司的35%股权为本借款协议提供质押。

5、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冉盛盛通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等,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如下意见:公司向冉盛盛通借款,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关联借款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借款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