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贷款及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9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香港”)向境外银团申请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20亿元港币贷款额度,珠海港香港在银团代理行开立利息储备帐户进行质押,并由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珠海港香港与以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银国际”)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为牵头行及其他贷款行组成的境外银团签署15.3亿元港币的贷款协议,并在代理行信银国际开立利息储备帐户进行质押,同时公司与担保代理行信银国际签署《保证合同》,同意为上述15.3亿元港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融资文件项下或与之有关的到期款项;
2、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6个月;
3、生效和终止:经公司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代理行的授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被担保债务被不可撤销地全额支付之日终止。
三、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70,720.06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67,303.1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6.86%;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截止目前,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港香港银团贷款合同》
2、《珠海港香港银团账户质押协议》
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