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董事会决议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局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主要财务数据、股东信息、重要事项及财务报表等。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3.4亿元,用于置换公司收购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存量并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且贷款期限与被置换贷款实际存续期限之和不得超过7年。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具备结项条件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279.6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均已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并达到结项条件,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关于梧州港务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推动梧州港中心港区大利口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5#、6#泊位)项目建设,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珠海港(梧州)港务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8,8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建设期免担保,运营期追加项目资产抵押担保。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