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6  珠海港(0005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4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3亿元,其中敞口额度为1亿元,有效期至2025年6月5日。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敞口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2年12月13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57224X

4、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厂房325室

5、注册资本:26,5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张少炜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主要股东:公司持有珠海港物流100%股权

9、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等业务。

10、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珠海港物流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1-3月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100%

100%

29.98%

29.98%

100%

100%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10%

10%

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0%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577,160,788.00491,079,961.85
负债总额222,895,649.49121,312,964.4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总额211,921,419.19110,529,372.1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
所有者权益合计354,265,138.51369,766,997.38
营业收入884,366,106.45184,921,421.45
利润总额-17,331,306.74694,812.19
净利润-12,089,133.60290,050.4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主要内容及方式:公司拟为珠海港物流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的2.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中的敞口授信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业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

(二)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三)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局意见

珠海港物流作为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的重要平台,是公司“物流中心战略”的实践者,为客户提供物流供应链上的相关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同时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业务等业务模式。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使其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其扩大业务规模。

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对珠海港物流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同时,为保障股东权益,进一步有效降低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珠海港物流以保证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8,269.2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72%;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2,631.8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39%;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截止目前,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