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9  华塑控股(000509)公司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塑控股”)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瑞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智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2023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天玑智谷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A101A23007)(以下简称“主合同”),交通银行授予天玑智谷800万元借款额度,在授信期间可以循环使用。公司和康达瑞信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保A101A23007-4、保A101A23007-5),为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其他相关费用,深圳天润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吴学俊夫妇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编号:保A101A23007-1、保A101A23007-2、保A101A23007-3、保A101A23007-4)。

上述担保金额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批可用担保总额度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是否关联担保
康达瑞信天玑智谷直接持股51%67.29%1.8亿元1,000万元01,000万元7.39%8,500万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批可用担保总额度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是否关联担保
华塑控股间接控制51%4,700万元04,700万元34.71%
华塑控股、康达瑞信直接或间接控制51%3,000万元800万元3,800万元28.07%
合计---1.8亿元8,700万元800万元9,500万元70.16%8,500万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保证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天玑智谷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号)

担保主合同:编号:A101A23007;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8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16%,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A101A23007);

2、《保证合同》(编号:保A101A23007-1);

3、《保证合同》(编号:保A101A23007-2);

4、《保证合同》(编号:保A101A23007-3);

5、《保证合同》(编号:保A101A23007-4);

6、《保证合同》(编号:保A101A23007-5)。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