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及在任独立董事文红星先生、张红先生、赵阳先生、欧阳红兵先生、简基松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文红星先生、张红先生、赵阳先生、欧阳红兵先生、简基松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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