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票交易风险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 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 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电子信息显示终端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公 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精密机床制造及销售业务尚处 于培育阶段,占比低。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技术迭代速度较快,若公司未能持续开展技 术升级、工艺优化,产品技术优势或将逐步弱化,进而影响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 若公司未能快速打开市场,伴随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客户采购计划变化,该板块产品 销售及经营业绩均会受到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截至2026 年5 月27 日,公司市净率为46.24。根据中证行业分类,截至2026 年5 月27 日,公司所属“光学光电子”行业的市净率为3.59。公司市净率与同行业的 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提交深交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及相关事项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批准存在不确 定性,上述事项提交、通过审核或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一、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情况,敬请广大投 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及相关风险提示
针对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以及近期网络平台流传的公司涉及“PCB 概念”
的不实言论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核心主营业务为电子信息显示终端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近 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宏创智能装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创智能”)主要从事五轴联动多轴复合数控机床、精密数控 磨床的生产及销售业务,产品涵盖多种类型的机床设备,目前并未从事PCB 生产业务, 与PCB 生产商也不存在直接联系。宏创智能的精密机床制造业务仍处于市场拓展和产 能爬坡的培育初期,尚未形成规模效应,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2026 年,宏创智能投产全自动微钻粗精磨一体机,该设备用于微型钻头的生产加工,该业 务处于投产初期及市场开拓阶段,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超过5%,预计对公司当期 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技术迭代速度较快,若公司未能持续开展技术升级、工艺优化, 产品技术优势或将逐步弱化,进而影响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若公司未能快速打开 市场,伴随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客户采购计划变化,该板块产品销售及经营业绩均会 受到不利影响。对于网络平台上部分言论推测的公司年产能、营收及主要客户情况, 缺乏事实依据。敬请投资者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业绩情况理性分析,审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三、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与同行业的情况有较大差异
截至2026 年5 月27 日,公司市净率为46.24。根据中证行业分类,截至2026 年5 月27 日,公司所属“光学光电子”行业的市净率为3.59。公司市净率与同行业的情况 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事项说明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6 年3 月25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4 月30 日披露2026 年一季度报告,公司具体经营情况以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3.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提交深交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及相关事项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批准存在不确 定性,上述事项申报、通过审核或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4.公司大股东成都信通万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10731200 股,系履行于2026 年4 月20 日披露的《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6-29 号)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信通万户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已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其余减持 方式暂未实施。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