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局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26  新金路(000510)公司公告

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审慎研判,我们对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审慎研判,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自筹划本事项至今,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公司决定采用以现金方式收购,是为了尽快推进此次收购事项,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从而提高公司业务整合效率,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此事项。

二、关于以现金收购安徽天兵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置入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资产,主营业务将拓展至军工电子新领域,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升级需要和长远发展战略,能有效降低公司受氯碱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提升公司

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我们同意此次收购事项。

独立董事:马天平、罗宏、曹昱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