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1  丽珠集团(000513)公司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筹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充分沟通与论证,同意终止控股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唐阳刚先生及陶德胜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丽珠试剂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同意丽珠试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前提下,通过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主办券商,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并进入创新层。本次挂牌完成后,丽珠试剂将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需要,未来择机寻求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唐阳刚先生及陶德胜先生均已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