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18  丽珠集团(000513)公司公告

之第三期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三期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84人,实际出席会议持有人84人,代表第三期持股计划份额7,103.7901万份,占公司第三期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三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第三期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第三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第三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7,103.7901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公司总裁唐阳刚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司燕霞女士、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亮先生为公司第三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并选举唐阳刚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上述选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选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本期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其他权利。表决结果:同意7,103.7901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三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期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第三期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本期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提请持有人会议审议缩短、延长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或提前终止本期持股计划;

(4)办理本期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5)负责与本期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6)办理本期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禁的全部事宜;

(7)行使本期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将本期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8)在本期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或其他具体处置办法;

(9)制订、执行本期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0)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在本期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完毕前具体行使本期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股东权利(但持有人自愿放弃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外);

(11)修订本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12)维护持有人利益的其他权利。

本授权自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103.7901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