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大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2024年3月5日(星期二)采用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基本情况
刘大平,男,36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制剂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9年7月,历任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工艺员、车间主任、生产总监。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任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4年1月,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分管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10月至2024年1月任总经理)和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刘大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大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大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