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09  丽珠集团(000513)公司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事宜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不含董事袍金),包括工资、奖金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及考核委员会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本议案时,唐阳刚先生及徐国祥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所在行业及地区水平,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调整后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薪酬自2024年2月1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及考核委员会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本议案时,唐阳刚先生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