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首次授予的已获授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61,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注销事宜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5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