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528.375万份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0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注销事宜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5月2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