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 年9 月1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朱琳琳女士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朱琳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朱琳琳女士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完成 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备查文件
(一)朱琳琳女士简历;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附件:朱琳琳女士简历
朱琳琳女士,1995 年生,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曾任健康元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品事业部市场副总监,现任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 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琳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保国 先生之女,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