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学: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0-14  国际医学(00051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24-061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60人;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93,40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111%;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17日。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6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93,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11%。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宜,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

1、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23日,公司在内部OA办公系统中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岗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1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披露的《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0)。

3、2021年4月12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了《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5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6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向54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279,116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9日。

6、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9月6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8、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

9、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届满

根据《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6月8日,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6月8日届满。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安排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需要满足的条件为: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5%(注: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所对应的营业收入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本计划有效期内营业收入增加额的计算)。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60,698.6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61,787.35万元,较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187.36%,公司业绩考核达标。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领导对激励对象依据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个人绩效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审评估,实际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477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进行考核,其中460人当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7人在考核期内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60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为9,293,4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1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17日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注销。

序号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已解除限售和已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之和(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本次可解限售数量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1史今董事长194,735136,31458,4210300.0026
2王爱萍副董事长161,729113,20948,5200300.0021
3刘瑞轩董事、总裁198,035138,62459,4110300.0026
4孙文国董事、副总裁161,729113,20948,5200300.00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后,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以本公告披露前一日股本结构为基础,且仅考虑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47,235,4642.0938,208,6701.69
高管锁定股33,189,4201.4733,456,0301.48
股权激励限售股13,554,1340.64,260,7300.19
5丁震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51,827106,27845,5490300.0020
6王杲副总裁158,428110,89947,5290300.0021
7王亚星财务总监158,428110,89947,5290300.0021
核心技术人员(365人)21,891,19615,323,6476,567,5490300.2906
其他管理骨干(88人)7,901,0345,530,6582,370,3760300.1049
合计30,977,14121,683,7379,293,4040300.4111
首发前限售股491,9100.02491,9100.0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13,147,25197.912,222,174,04598.31
三、总股本2,260,382,7151002,260,382,715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