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学: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宝通)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作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审阅公司报送的资料、加强与公司审计机构的沟通以及亲自进行调研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的酝酿等方面做出大量工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宝通,男,研究生学历,高级注册咨询师。主要从事经济研究工作,是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主持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课题等50余项,是陕西省第一个发展战略的主要执笔人和陕西省西部大开发总思路课题主持人、构建大西安为中心的大关中城市群课题策划者和完成者。自1982年11月在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工作,现任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曾任彩虹显示器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西安市唐皇城复兴促进会会长、联合国世界丝路论坛中国委员会高级顾问、“一带一路”国际智库首席经济学家。现任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议通过37项议案;召开2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项议案。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5 | 4 | 1 | 0 | 0 | 0 | 2 |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缺席会议次数 |
提名委员会 | 1 | 1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0 | 0 |
1.提名委员会
2024年,本人主持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对提名人员的个人资料进行了审核。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本人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密切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并采纳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凭借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现场会议、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专业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不断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认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公司重要经营信息,独立董事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管理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培训等工作。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
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5、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定期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大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等行为,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 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公司续聘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状况良好,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已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当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五)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深交所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以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及时了解。通过及时了解公司官方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相关内容,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信息披露工作做到真实、及时、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将《关于对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和奖励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该提案的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情况。
四、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五、总体评价
1、2024年度公司运转正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合法
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2024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议、临时股东大会;
3、2024年本人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2024年本人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态度,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学习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使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持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宝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