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9日以邮件和口头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魏军、王宏安、杨守杰、寇望兴、刘中会、董敏、吴忠、鲁委、王红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