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的提名和审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根据徐桃的简历和相关履职经历,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徐桃为董事会秘书。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秉祥 周清杰 郭建恒
2023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