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终审法院的裁定,对公司名称启动变更。变更后的名称综合考虑了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秉祥 周清杰 郭建恒
2023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