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航运:高管薪酬管理办法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经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工资结构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效益奖+工龄补助+全勤奖。
三、工资标准
(一)基本工资:按工作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在工作地政府未发布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之前,按上年度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岗位津贴:岗位津贴=基本工资×岗位系数
(三)效益奖:效益奖=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四)工龄补助:按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按10元计发。
(五)全勤奖:每月1000元。
(六)超目标奖:公司整体超额完成效益指标,薪酬考核委员会可按年度超额效益的一定比例提出超目标奖金分配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七)岗位系数表
根据岗位责任、履职要求、技术含量、工作强度、过往业绩确定。
职务 | 岗位系数 | 备注 |
总经理 | 13--15 | |
副总经理 | 10--12 | |
其他 | 8--10 | 公司指定的有关人员 |
四、考核办法:依照公司员工薪酬考核办法执行。
本办法从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原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考核方案同时废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