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宏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宏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辞去常务副总裁职务后,刘宏伟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刘宏伟先生的辞职请求。刘宏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宏伟先生持有本公司B股股票1,689,893股,其所持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管理。
刘宏伟先生自2007年起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其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刘宏伟先生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统筹推进其分管业务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业绩和发展。本公司董事会对刘宏伟先生在任职常务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