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敏先生主持,监事何心坦先生、黄红女士、季阁女士、孙红英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长虹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是真实的、客观的,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是可控的,对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无异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