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雍凤山先生、洪远嘉先生、牟文女士、赵刚先生、寇化梦先生、胡照贵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ESG管理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ESG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6名董事吴定刚先生、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寇化梦先生、胡照贵先生、牟文女士(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担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ESG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肥制造基地冰箱前端产能提升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同意公司投资8,800万元对合肥制造基地冰箱前端产线进行改造,以提升公司合肥基地冰箱生产制造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