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锦先生主持,监事马羽先生、季阁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期1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且与其他各合伙人签署《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该事项符合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有利于实现基金投资收益最大化,保障基金合伙人的利益。公司无需投入新的资金,对上市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