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潜支行等8家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如无特殊说明,以下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行名称
| 银行名称 | 币种 | 申请授信额度(亿元) | 授信品种 | 授信期限 | 授信方式 | |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人民币 | 5.5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等 | 1年 | 信用授信 |
| 2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潜支行 | 人民币 | 4.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 1年 | 信用授信 |
| 3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0.5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 1年 | 信用授信 |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人民币 | 4.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等 | 2年 | 信用授信 |
| 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人民币 | 6.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等 | 1年 | 信用授信 |
| 6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人民币 | 10.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 1年 | 其中,5亿元授信额度采用信用授信方式,5亿元授信额度采用低风险业务额度方式 |
| 7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人民币 | 10.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等 | 1年 | 其中,5亿元授信额度采用信用授信方式,5亿元授信额度采用低风险业务额度方式 |
| 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 | 人民币 | 22.85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等 | 1年 | 其中,7.85亿元授信额度采用信用授信方式,15亿元授信额度采用低风险业务额度方式 |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是基于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升资金调度的灵活性,增强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授信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