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浪奇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赵璧秋先生的辞职报告。赵璧秋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及提名委员会职务,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职务。赵璧秋先生自2019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恪尽职守,严谨务实,勤勉尽责。一方面,致力于化解公司大宗贸易风险事项,推进公司完成司法重整,浪奇公司得已重回正轨;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公司非公开发行和资产置换,强化公司高质量发展,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司经营发展兢兢业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于赵璧秋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赵璧秋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璧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赵璧秋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3年7月29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长赵璧秋先生的辞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长的选举及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工作。在新任董事长选举完成之前,公司副董事长钟炼军先生暂时代行董事长职权,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