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钟炼军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