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广州浪奇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洪树勤 | 联系电话:020-3225810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琳 | 联系电话:020-32258106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琳、王泽琛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6月30日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0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三会会议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2)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二)内部控制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2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相关资料;(3)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2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相关资料;(3)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注1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三)信息披露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2)查阅信息披露支 |
不适用主要系在“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即2022年11月-12月)和“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即2023年1月-2月)的期间内,保荐人尚未开展持续督导且非本次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对应期间所属范围。
持性文件;(3)查阅公司公告。
持性文件;(3)查阅公司公告。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1)取得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2)取得公司关联方清单及关联方交易材料;(3)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注2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现场检查手段:(1)取得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取得募集资金台账,查阅 |
不适用主要系本次现场检查对应期间内,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取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取得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等材料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取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取得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等材料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六)业绩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2)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等,核查公司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3)与公司管理 |
层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层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存在同业竞争。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日化、食品饮料;公司控股股东轻工集团合计持有广州市亚洲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食品”)60%股权,亚洲食品旗下拥有“沙示”系列汽水饮料产品。华糖食品与亚洲食品均从事饮料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同类或相似业务,构成同业竞争。轻工集团已就上述事项于2022年6月22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广州浪奇与广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广州市香雪亚洲饮料有限公司产生竞争业务事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于 5 年内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业务整合、委托管理、资产出售等方式进行处理,逐步减少以至最终消除同业竞争情形。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树勤 | 陈琳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