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1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刘勇董事、磨莉董事和吴振强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郑坚雄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