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董事会十届三十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后,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2、公司编制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广之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且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适用会计政策合理,并根据会计政策制定了合理的核算原则,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之旅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董事会十届三十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后,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的相关要求。
2、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12个月至2024年5月21日。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秋生 唐清泉
吴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