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确定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限额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是以董事会十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方案》以及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工资方案为依据, 根据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的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和实施方案。关于确定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限额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关于确定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限额的议案》。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秋生 唐清泉 吴向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