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投”)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所持本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出借股份不超过6,702,085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2023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广州产投发来的《关于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来函表示广州产投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已届满。现依据来函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6日,广州产投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已届满。自2023年6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16日,广州产投通过借券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合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公司股份6,24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广州产投本次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余额为3,74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广州产投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期间,未发生借入方逾期未归还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产投持有公司股份72,71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10.8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上述股份包含广州产投于2023年6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16日期间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公司股份的出借余额3,744,600股,该部分股份属于出借中未到期的股份,将于2024
年1月12日前(含当日)到期归还,该部分股份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广州产投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广州产投已通过公司对本次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进行了预披露,实施中不存在违反预披露计划的情形。
3、广州产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会造成相关股份所有权变动,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广州产投《关于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