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董事会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6  岭南控股(000524)公司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及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车”)的经营与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岭南酒店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并同意公司与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岭南酒店及东方汽车分别签署《财务资助协议》。上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均为自2024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鉴于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岭南酒店及东方汽车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财务资助按照《财务资助协议》不收取资金使用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