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太阳: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以下称“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尚存在历史年度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截至本意见函出具日,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尚未解决;报告期内,因银行退回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前期偿还的部分资金,导致报告期内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在报告期初余额上增加20.58万元,公司已于《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中予以补充披露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316,315.27万元(未经审计);截至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2023年8月29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余额为316,315.27万元(未经审计)。
对此,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本着负责的态度提醒公司和相关股东妥善解决,并要求公司督促相关方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目前公司及相关股东正在积极整改中。同时,我们郑重建议公司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保(含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333,0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8.15%。报告期内,公司与子公司互保实际发生金额累计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互保余额为195,518.72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3.80%。
2、截至报告期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保)总额度为80,0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7.2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累计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7,412.8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4.62%。
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与子公司互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未超出经审议总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学民 | 冯丽艳 | 严 震 |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