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太阳: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http://ddx.gubit.cn  2023-09-22  ST红太阳(000525)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王露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未发现王露女士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学民冯丽艳严 震

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