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教育: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培训学校于2023年前三季度累计获得各类政府补助情况如下,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以上: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获得补助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及依据 | 补助金额 | 补助类型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天津学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平谷区分公司 | 北京市平谷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发放的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123,200.00 | 收益类 | 是 | 是 |
2 | 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发放的政策资金 | 2,092,407.00 | 收益类 | 是 | 是 |
3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培训学校 | 其他专项补贴(含稳岗补贴、就业补贴等)汇总 | 214,528.06 | 收益类 | 是 | 是 |
注:表格第3项补助汇总由多笔构成,单笔金额小于10万元,汇总列示。
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全部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上述全部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且与日常活动相关,全部计入其他收益。
3、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将相应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约243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