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教育: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玉玲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吕媛女士、崔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号)。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