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工:2023-66柳工:21柳工01公司债券2023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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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8证券简称:柳工公告编号:2023-66债券代码:149532债券简称:21柳工01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3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1柳工01?债券代码:149532?本息支付日:2023年6月29日?本次付息计息期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28日?债权登记日:2023年6月28日?债券摘牌日:2023年6月29日?最后交易日:2023年6月28日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6月29日支付2022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28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本次兑付兑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8日,摘牌日为2023年6月29日,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6月28日,根据《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将进行兑付兑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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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名称: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柳工01。
3.债券代码:149532。
4.发行总额:人民币2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当前余额:人民币2亿元。
7.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2年期。
8.票面年利率:3.50%。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次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21年6月29日。
11.付息日:2022年至2023年每年的6月2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次付息兑付日为2023年6月29日。
12.最新信用评级情况: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25日出具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21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21柳工01”票面年利率为3.50%,每手(面值1,000元)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35.00元(含税),其中本金1,000元,利息3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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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1,028.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1,035.00元。
三、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23年6月28日
2.债券兑付兑息日:2023年6月29日
3.债券摘牌日:2023年6月29日
4.最后交易日:2023年6月28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柳工01”持有人。
五、债券兑付兑息方法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期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兑息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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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1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T)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光安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太路1号
联系人:唐凌峰
电话:0772-3886509
传真:0772-3887266
邮政编码:545007
八、相关机构
1.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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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孝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联系人:彭小菲电话:010-88300565传真:010-85285229邮政编码:100029
2.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层联系人:丁志勇邮政编码:518031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