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参与表决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思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