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5  广弘控股(0005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4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的规定,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且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9年。在此背景下,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邀请招标的形式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开展选聘工作。

4.本次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5)首席合伙人:童益恭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为包括广州酒

家、温氏食品集团在内的多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新春,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三七互娱、粤万年青、奥飞娱乐、迈普医学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凤波,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康辰药业、易瑞生物、宏景科技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远帅,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白云电器、航新科技、丸美股份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新春、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凤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远帅近

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杨新春、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凤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远帅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9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鉴于立信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华兴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由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审查,并查阅了华兴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