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参与通讯表决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并对公司会计报表及内控审计报告发表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年12月2日下午3点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