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7  穗恒运A(000531)公司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已承诺其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且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已批准同意免于能源集团免于发出要约,能源集团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认购本次公司发行的股票;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3号),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22,099,384股增加至1,041,401,332股,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

325,459,066股增加至为457,114,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9.59%增加至43.89%。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5M01房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股票简称穗恒运A股票代码000531.SZ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股)增持/减持比例(%)
能源集团A股131,655,8444.30(增持)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25,459,06639.59457,114,91043.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5,459,06639.59325,459,06631.2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131,655,84412.64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2022年7月5日,公司与能源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3年7月21日,能源集团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能源集团根据前述协议参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比例不低于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数量上限的39.59%,且不高于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数量上限的6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能源集团已完成上述股份的认购,新股将于2023年12月29日上市。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情形是?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能源集团承诺其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能源集团承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则依其规定执行。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