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宏志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特此公告。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简历
陈宏志先生,1966年出生,专业会计硕士、会计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高级财务管理师资格。2013年6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2013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目前,陈宏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